请代表公司报税。如果发现少缴税款,谁应该受到惩罚?
与公司招聘会计相比,代理会计公司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对成长型企业的帮助显而易见。然而,并非所有公司都适合记账,尤其是在日益严格的税务检查下。
如果税务局在检查后认为公司申报和缴纳的税款是错误的,并且税款是少缴的,那么不仅会要求公司缴纳税款和滞纳金,还会处以罚款。该对公司或代表公司的公司处以罚款吗?如果你想了解这些内容,郑州注册公司小编邀请大家一起往下读!
案例详细信息
2014年4月,一家地方税务局的稽查局收到一份新的报告,报告称当地公司a通过隐瞒其2011年的收入进行了虚假申报。
检查局随后对A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有大量收入没有入账。
在稽查局对A公司的税务问题进行行政处罚期间,A公司向稽查局解释了一个情况,称其已与B公司签订了《代理会计协议》。由于其他原因,A公司与B公司之间存在争议,因此B公司未按照协议为A公司纳税。A公司提供了与B公司的协议、与B公司之间的纠纷、协议的终止和其他证据,检查局没有审查这些事项,只进行了书面审查。
2014年9月,稽查局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计监规〔2014〕237号)。作为回应,A公司提出了听证会,但在10月,A公司撤回了听证会申请。
2014年11月,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稽查局对A公司2011年至2012年未申报缴纳的营业税1162339.11元和城建税81363.74元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稽查〔2014〕297号),对a公司处以未缴税款两倍的罚款,共计1243702.85元。
对此,A公司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A公司与审计局之间的争议焦点是:
1.检查局未审查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代理记账事宜,但发布了处罚决定。程序合法吗?
2.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惩罚A公司而不是B公司,即记账代理人?
A公司认为:
1.《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规定,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除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外,罚款为少缴或未缴税款的50%至3倍。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自成立以来就聘请B公司进行记账和纳税申报。在税务稽查过程中,A公司还向稽查局提交了这一事实的相关证据,可以证明A公司没有故意行为,稽查局应处罚B公司而不是A公司。
2.即使A公司受到处罚,条款也不正确。只有存在主观故意,才能形成逃税的客观行为。A公司负责B公司的记账和纳税申报,不存在非法意图。检查局应适用《税收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而不是第63条。
3.在行政执行过程中,稽查局未对税务机构进行审计和调查,证明稽查局的行政行为是不负责任和违法的。
……
检查局认为:
1.税务行政处罚事实清楚。根据经核实的数据,A公司确实有未申报和支付的收入。
2、税务行政处罚法适用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纳税人逃税可被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a公司罚款1倍符合要求。
3.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合法。稽查局认为,A公司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本案属于《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一审法院认为:
1.本案稽查局的处罚需要确认纳税人未缴纳和少缴税款的原因和责任主体。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检查局对此进行了调查。
2、A公司提供的证据和线索,正是欠缴税款的原因和责任主体,但稽查局只做了书面审查,没有尽到审慎的职责。
3.仅凭现有证据不足以惩罚A公司。
一审判决撤销了监察局的处罚决定。
监察局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以下是二审法院的主要调查结果:
1.在税务行政处罚程序中,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本案中,A公司在行政程序中声称,2011年至2012年,B公司负责记账和纳税申报,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检查局有法律义务进行审查。
2.审查程序是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在本案中,检查局声称其遵守了A公司提出的事项,但没有提供证据进行审查。检查局辩称,A公司取消听证申请影响了其复审通知。法院认为,A公司取消听证申请并不能免除检查局的审查义务。稽查局没有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审查程序,因此其税务行政处罚程序是非法的。
3.遵守程序是确保结果公平的重要保证。本案中,对于A公司未申报纳税的事实,稽查局提供的证据充分,A公司无异议,并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然而,稽查局在履行税务行政处罚职权时,仍需查明事实,确认法律责任主体的法律义务。稽查局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审查义务,这可能会影响被诉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正确性。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驳回了稽查局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案例分析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确实规定,代理记账公司可以受到处罚。纳税人只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个前提是谁对未缴和少缴的税款负责。如果是代理记账公司,应该受到处罚。如果是纳税人,应该受到惩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税务稽查审查发现代理记账公司没有申报税款,那是因为A公司没有将业务合同、发票、收款等文件交给代理记账公司,代理记账公司无法了解业务,无法申报,那么责任可能仍然由A公司承担。
知识点扩展
会计公司处理账目有几个风险点:
1.代理记账很少反映公司的真实业务
代理记账公司通常不与企业合作,这也带来了沟通成本。公司不可能将公司的每一项业务反馈给代理记账公司。大多数选择是让代理记账公司处理需要开具发票的大额业务。小额或免费机票将不会记录在外部账户中。这种外部账户实际上已经失去了会计的真实性。它们既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也充满税收风险。
2.代理记账不专业
在会计公司雇用的人员中,新手会计师或普通会计师占绝大多数。甚至还有许多没有经验的应届毕业生。这些人的账目可谓五花八门,任何费用都敢列入任何科目。
3.记账机构很难使账目准确
原因还是因为钱的问题。一般代理记账公司每月300元左右,会计收入4000元左右。加上房租、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宣传费等,会计费用不应低于7000。也就是说,代理记账公司的所有者如果想要盈利,必须让会计代理为30家公司记账。现实是,许多会计师需要做大约100个账户。如果一个会计必须处理这么多公司的账目,他就不能一丝不苟。能按时报税是件好事。他不会对你的员工工资、零星费用、应收账款等做任何事情,这些正是企业合理避税的重要内容。
4.代理记账责任心不强
这与代理记账公司的员工流动有很大关系。记账代理公司的人员流动比较大,企业的账户不会因为一两个条目的错误而受到税务风险。即使存在风险,一般也会在未来2-3年内发生,很少在同一年发生。因此,记账代理人对企业的账目没有责任感。当遇到隐藏的税务风险时,更好的簿记员会提醒他们,许多簿记员发现后很少管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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