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法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加强宏观调控,给出台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留足空间,税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免征资源税。按照上述授权,财政部、税务总局对以前出台但未列入资源税法、现阶段仍有必要继续执行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经国务院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明确了四项继续执行的优惠政策。
包括:
第一,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运营期间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
第二,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
第三,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
第四,自2014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河南晟森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经理
热线:18530966149
固话:0371-60926906
QQ:2669622829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CBD商务外环与东一街格拉姆大厦B栋2102室